自我观感与自我控制论是指西方犯罪心理学派的一种犯罪原因理论,代表人物是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和迪尼兹。这种理论认为:一个人自我观感的好坏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大小,是解释是否犯罪的关键因素。凡自我观感良好、内心健康发展的人就可以适应中产阶级的社会准则,不会犯罪。反之,自我观感欠佳,内在控制力弱的人,则不能适照中产阶级的社会准则,而易与坏伙伴、无业游民生活在一起,走向犯罪。自我观感良好或自我控制力强、是指在“不轨行为、有趣的东西,诱惑物影响自己时起到内在缓冲或内在克制作用的一种力量。内在控制力是一种“缓冲的因素”,而不是“决定的因素”。缓冲控制力大,该人就守法,控制力小,该人则容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