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商品明细分类核算是商业仓储企业财会部门对货主委托保管商品,按货主名称、托管商品品名、规格、编号,分户进行的详细和具体的会计核算。仓储企业对接受货主委托保管的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物资进行帐务处理,并建立健全商品进出仓、验收、盘点制度。业务部门和仓库设置代管商品明细帐,记载其进、出、存数量。财会部门则按委托单位和代管商品品名分别设置“代管商品物资”和“委托代管户”两个表外帐户进行核 算。收到委托单位的商品时记借:“代管商品物资”,贷“委托代管户”。对只有数量没有金额的代管商品,可暂先估价入帐。“委托代管户”的明细帐按委托单位分户,“代管商品物资”的明细帐应按商品品名、规格、编号分户记载,以控制仓库储存数量,提供商品收付存数量、金额情况,作为计算仓租等服务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