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也称《拉罗汤加条约》)是由13个南太平洋国家历时十多年的协商、相互妥协后于1985年制定出来的,于1985年8月6日在拉罗通加签署,生效日期为1986年12月11日,保存人为南太平洋经济合作局主任。《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是南太平洋国家制定的最为重要的条约之一。南太平洋核问题严重,南太平洋的核问题由来已久,究其实质是西方殖民主义所产生的毒瘤。美国、英国和法国三个拥核国家都在南太地区拥有领土和属地,而这里远离美、英、法的本土,从二战后就被这些国家用作进行核弹爆破的试验场。美国是第一个,1946年就开始在马绍尔群岛(the Marshall Islands)进行核试验,1952年在埃尼威托克岛环礁(Enewetok Atoll)成功爆破第一颗氢弹。英国第一次成功的核试验是在澳大利亚进行的,而法国政府于1963年宣布把核试验基地搬到法属波利尼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太平洋岛国对于核试验以及相关活动带来的危害表示出不同程度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