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就当事人的房地产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主要指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机关,房屋、土地的行政主管机关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机关。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扣留、吊销或拒发房屋建设、施工和土地使用、规划等许可证和执照,对房地产建设、使用、交易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拆除、查封等。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行政诉讼法》是审理房地产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法律依据和诉讼活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