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合同额是指对外承包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外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金额。劳务合作合同额是按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乘以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月数)计算。在报告期内,我国各个承包公司同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对该国家(地区)的建设工程和生产舍业派出我方劳务人员向国外业主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如遇撤销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则本年统计和以往年度资料中均不予反映。而对以往老合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增加的合同额按当年新签合同额统计。劳务合作合同额表明我国各个对外承包公司在有关国家和地区将要承担的劳务合作规模和需要完成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