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是指对外承包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对外承包工程的以货币表现的工作量。包括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和本年度新签订的合同在报告期完成的工作量。但需按以下四种情况分别计算处理:1.需核准工作量的国外工程建设项目的营业额,按报告期内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工作量计算;2.不需要核准工作量的项目,其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3.只提供设备、工程物资和技术服务项目的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发包单位提交的结算数计算;4.房屋开发项目的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出售房屋的售价和出租房屋的实际收入计算。计算已完成全部项目时,其营业额是指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完成在建项目的营业额是指完成工程量、工作量或实物量的预算值,它可以按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计算,也可以按全同总金额乘以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的百分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