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雅典组织的军事同盟。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战败,雅典组织的第一次海上同盟(提洛同盟)解散。公元前378年雅典为恢复其地位,联合七十多个城邦组成第二次雅典海上同盟。规定凡希腊人或非希腊人国家,除属波斯统治的以外,皆可入盟。古希腊雅典组织的军事同盟。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战败,雅典组织的第一次海上同盟(提洛同盟)解散。公元前378年雅典为恢复其地位,联合七十多个城邦组成第二次雅典海上同盟。规定凡希腊人或非希腊人国家,除属波斯统治的以外,皆可入盟。各盟邦保持独立地位,雅典不得派遣官员、驻军以及摊派盟费,并不再建立军事殖民地。同盟所需盟费及舰只,属雅典者由雅典管理,应归盟邦负担者由同盟会议分配。同盟会议(synhedrion)设在雅典,各盟邦派一名代表出席,各盟邦权利一律平等。重大决定由雅典公民大会和同盟会议(雅典不参加)共同作出。同盟舰队由雅典人任统帅。雅典利用同盟向爱琴海北岸扩张,与马其顿争夺安菲波利斯。后同盟内部分裂,引起“同盟国战争”(前357—前355)。雅典战败,同盟解体。前338年喀罗尼亚战役后被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