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纯用古典力学解释一切自然现象的观点。它把物质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性质都归结为力学的性质,把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系统和运动形式都归结为力学的系统和运动形式,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完全服从于机械因果律。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在16世纪兴起,并在17、18世纪的西方哲学中占居支配地位。在这个时期,从神学解放出来的自然科学对自然界进行着分门别类的研究,力学以及为它服务的数学取得了巨大成就。17世纪上半期,R.笛卡尔根据力学的成就,建立了一个机械的宇宙演化模型,并对物理现象和生物现象作了机械的解释。17世纪下半期,I.牛顿在J.开普勒和G.伽利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超出其他自然科学部门研究水平的严密力学体系,不仅能正确描述地上物体的机械运动,而且能算出天体的轨道,并确定地预言其运动。于是,古典力学就变成了整个自然科学的典范,同时也为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时期,那些试图以自然原因解释自然现象的哲学家们往往用力学规律去说明自然,认为物体的基本属性只是广延,色、声、香、味等感觉性质不过是一些主观的幻影。在他们看来,物质是惰性的,它的运动仅仅是在外力推动下失掉一个位置而获得另一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