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行政组织理论亦称“韦伯管理理论”。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理论。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根据对教会、政府、军队和企业组织管理的分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提出的。其主要论点是: (1) 把一个组织中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全部活动划分为各种基本作业,作为任务分配给各个组织成员。每一个职位都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组织的每个环节上由配备拥有必要职权的专家来完成各项任务。(2) 各种职务和职位按职权等级原则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体系或阶层体系。每个下级接受他的上级的控制和监督,每个人不仅要对自已的行动负责,还要对自己所属下级的行动负责,因此,他必须对自己的下级拥有权力,能发出下级必须服从的命令。(3) 组织中人员的任用,根据职务要求,通过考试或教育训练来实现。每个人员必须称职。一旦任用,不能任意免职。(4) 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不受个人情感影响、以理性为准则的职位关系。这种理性准则也适应于组织同顾客之间的关系。(5) 组织中人员的工作活动必须受法规约束,明确规定每个成员的职权范围和协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