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SE 5a一样,德·哈维兰公司的DH-4于1917年被美国政府的包宁委员会(Boiling Commission)选中,并住美国的工厂中快速制造,以便能够在年底前及时供应给在法国的美国军事航空部队使用,DH-4被美国人以当时的时代精神授予“自由号”。最初,DH-4是德·哈维兰飞机公司应英国空军部在1916年年初提出的要求制造的。DH-4在驾驶员座位和侦察员座位之间留出很大空间,这种设计存当时是独一无二的,之所以这样设计,是为了给驾驶员最好的视野,同时给侦察员最好的射击范围。这种设计对机组人员的沟通造成不便。当飞机在欧洲上空大显身手时,美国的飞机制造却由于纠缠于专利纠纷而延后了许多年。需要数以千计的零件组装而成的飞机可远非组装汽车那么容易,不过美国的确生产出了拥有400马力的十二缸自由式发动机,性能强于所有同类产品,美国也采用了双人驾驶的英式“德哈维兰-4”号飞机的设计。这种“DH-4”号飞机有一个绰号,叫“燃烧的棺材”,这是因为此种飞机的燃料箱安装在两个座舱中间,很容易被敌军火力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