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有偿调拨是对固定资产按质论价,进行货币结算的调拨方式。国营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调给其它单位的固定资产,都要作价收款。新的固定资产按国家的调拨价格执行; 旧的固定资产要按质论价。调拨固定资产发生的包装费、运费、由调入单位负担,调出前机器设备折卸费由调出单位在所得价款中开支。拨出单位要注销帐面该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及相应的固定基金,同时将收到的价款,留存企业作更新改造资金,不能挪作他用。调入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的调拨价格加上新发生的包装费以及安装成本,列为固定资产的原值,以支付的价款为其净值。以原值和净值的差为已提折旧,并分别登记有关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