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期货期权交易是根据合约条件,购买期权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以协定汇率购进或出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即合约的执有人具有执行或不执行合约的选择权利,是既可保值又可获利的有效金融工具。场外外汇期权交易产生于70年代,场内期权交易产生于1982年12月。参加期权交易的经济实体主要是跨国公司、跨国银行、地区银行、地区公司、进出口商。它们即是期权的出售者,又是期权的购买者。出售期权合约的一方标为合约签署人,购买期权合约的一方标为合约持有人。购买期权的费用 (或期权价格) 标作保险费或期权费,协定的汇率称作协定价格式执行价格。外汇期货期权交易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两种。欧式期权对于期权的买方在何时可以购买外汇有较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只能在到期日这一天纽约上午时间9∶30以前,向期权的卖方宣布是否行使购买权; 而美式期权对期权的买方则比较宽松,允许他在期权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刻都可以宣布是否行使这个权利。美式期权给予买方的选择余地大,有较大的主动权,因此付出的期权费也高于欧式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