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中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数量、品种也随之增多。但是,由于进境检疫工作没做好,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带来的病虫害在中国传播蔓延,给中国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依法实施检疫;同时又规定,禁运动植物病源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诸物迸境,发现此类禁止迸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等等。这些规定,对加强国家国境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等病虫害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业发展,发展对外贸易,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