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研制过程中,由军方和国防科技工业有关部门组成的各级行政指挥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装备型号行政指挥系统通常包括型号总指挥、分系统指挥和配套项目指挥,负责相关武器装备研制的组织指挥、计划调度和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工作,并组织跨部门的协调。通常各级行政指挥系统设有日常办事机构。型号总指挥一般由主管部门和研制部门的行政领导兼任,统一对型号研制所需的人、财、物进行协调和落实。分系统和配套项目指挥在直接行政首长和任命单位的双重领导下,对其主管的系统和配套项目研制工作负责,对型号相关系统的性能指标、进度、经费进行管理。行政指挥系统通常以设计师系统的工作为主线,全面组织工程的实施,根据型号研制任务,负责组织审定由设计师系统提出的研制流程和总体方案,支持各级设计师行使职责,协助做好技术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技术决策的实现。行政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落实协作配套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后,按总设计师分系统提出的配套设备技术规范和进度要求,组织订立分承包合同和落实相关工作。总设计师也应及时从技术上为各级行政指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在某型号系列内,型号正副总指挥与型号正副总设计师可以交叉兼职,以便两个系统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