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水利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水资源和防洪进行论证;组织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节约用水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