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旅游局属安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县级纪检监察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内设:办公室、市场开发科、规划项目科、质量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教育培训科等5个机构。下属单位2个:安顺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安顺市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设立安顺市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