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管理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司法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司法厅下设以下处室:办公室、监狱劳教工作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考试处、司法鉴定管理局、法规仲裁处、社区矫正工作处、警务督察总队、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