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机构亦称"国际能源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辅助机构之一。1974年11月成立。现有成员国30个,即:爱尔兰、澳大利业、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联邦德国、荷兰、加拿大、卢森堡、美国、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土耳其西班牙、希腊、新西兰、意大利、英国。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它的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的能源政策,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在石油供应短缺时建立分摊石油消费制度,促进石油生产国与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成员国部长或其他高级官员1人组成。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该机构实质上是与第三世界产油国相对抗的一个石油消费国的国际组织。成立以来,在石油市场、节能、新能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