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前译宪法裁判所,朝鲜语:?????)建立于1988年9月,是根据大韩民国宪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机构。在1960年到1988年宪法法院成立之前,韩国仅有过3次对宪法的审查。而在宪法法院成立的头一年中,宪法法院就对400个案件行使了审判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韩国宪法法院已经处理了13,945个案件,其中有13,058个案件已经解决,887个案件还在审核中。这些巨大变革主要得益于韩国1987年的六月民主运动,最终导致韩国宪法法院和新的法律审查体系在韩国的建立。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