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与林业和国土绿化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公益林及林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