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宪法规定国家政体为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联邦议会由最高元首和上、下议院组成,是立法机构,马来西亚政府向下议院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政府实行内阁制,由最高元首任命在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总理,内阁部长人选由总理从上、下议员中挑选并向最高元首提名后确定。议会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任何法庭无权过问议会召开的任何会议。马来西亚全国近1500万登记选民,大选投票选出国会下议院222席及州议会505席,任何阵营取得下议院至少112席,即可筹组政府。1957年马来亚独立后,仿效英国模式建立了两院制议会,包括上议院(Senate,马来文为DewanNegara)和下议院(HouseofRepresen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