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编制年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建材和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以及建设监察工作。(二)贯彻实施工程建设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的抗震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建设局是主管全县规划建设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