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结构论(structure-of-intellecttheory),系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Guilford,1959)氏提倡一种智力理论。按智力结构论的解释,人类的智力乃是思考的表现,而思考的整个心理活动中,则包括了思考之内容(Conten)运作(Operation)以及思考之产物(product)三个心理向度。由此三个心理向度,构成一个立体结构,即为智力结构。吉尔福特的智力结构论,即可用以下的概念来解释:(1)思考之内容可视为自变项,此一变项在性质上属于引起思考的刺激。按吉尔福特1959年的说法,思考内容的刺激,在性质上分别属于形状、符号、语意、行为四大类。按其新进的解释(Guil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