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导游证
(行政区划)
正式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1]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资格证书,这是申请领取导游证书的前提条件。
知识树
时光轴
论点集
总题库
阅读模式
知识树 创建页面
知识树 创建说明
领域
提 交
行政区划
行政
地理
政治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