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垃圾处理系统(ship garbage disposal system),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船舶-绿色船舶-船舶防污染设备,对船舶在正常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种食品、日常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不包括鲜鱼及其各部分)等垃圾进行处理的装置系统。发展历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在1973年至1978年间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MARPOL78)。1973年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构成一体,统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规定了船舶垃圾的焚烧、粉碎等处理要求和禁止事项。为满足附则Ⅴ的要求,船舶上设置了船舶垃圾处理系统,其主要包括焚烧炉、压实机、捣碎机以及其他硬件设备和垃圾管理系统。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均对船舶垃圾的管理、岸上接收和处置做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船舶产生的垃圾种类繁杂,数量较大,且特性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