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土著人保留地(indigenous reservation of America),法学-民族学-民族理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政策-土著人保留地,美洲土著人(印第安人)的指定居住区。美洲殖民时期,殖民者和殖民政府从原本属于土著人(印第安人)的土地中划出供土著人继续居住的一部分土地作为保留地。保留地一般边界确定,范围有限。美洲保留地的形成及发展过程体现了英、法、西班牙等国家的殖民者攫取印第安人土地和对其实施同化政策的过程。美洲土著人保留地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①初步尝试和建立阶段。在与印第安人接触的初期,为了改造和同化土著民,清教徒建立了大量的基督徒庄园,之后发展成为保留地的最初模式。庄园内设有白人监督官,印第安人不许随意离开,也不准非印第安人随意进入,并实行土地份地分配制。②全面建立和制度化阶段。为了攫取印第安人土地、隔离和同化印第安人,殖民者与土著人签订保留地条约。1830~1850年,印第安人被迫西迁。1850~1880年,所有印第安人生活的区域基本都建立了保留地并一再被集中和压缩,保留地制度建立,传统的部落政治权力瓦解,土著人的独立、主权和自由彻底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