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效果评估方法(policy effect evaluation method),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一般概念〕-〔政策分析理论与方法〕,根据某项公共政策已知的目标和结果来估量该项公共政策的过程、产出和影响的整体效果所采用的方法。政策评估的过程是通过调查政策实施项目来获得所有相关信息以评估政策的效果,评估内容是公共政策产生的影响(效果)而非政策产出。发展演变政策效果评估的方法经历了4个阶段的范式演变。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早期,标志是“测量”(measurement),受行为主义范式影响而注重事实分析和评估技术。主要采用定量研究和实验设计方法,技术人员(政策评估者)采用技术性测量的方式来关注政策执行的量化标准如分数、能力、效率等。其中特别强调对随机选择处理、控制小组、定量标准、数字模型等的使用。第二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标志是“描述”(description)。主要由描述人员采用定性研究、主观历史案例研究方法关注政策操作的方式、参与者的看法、政策对社会系统的影响等。鉴于第一阶段定量分析的评估结果脱离实践,很难有效利用,因而第二阶段的政策评估方法转向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