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社会福利制度(Swedish Social Welfare System),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世界政治和世界经济〕,瑞典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起源于十五六世纪的《济贫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逐步确立,并在20世纪80年代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今天的覆盖全体国民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在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之下,政府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主体,中央、省和自治市政府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会福利责任;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法规,确定社会政策的主要方针,拟订社会福利和服务发展的未来规划,规划和管理和高等教育的发展;省政府主要负责执行中央制定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在省的管辖范围内做各种具体事项的补充工作,并具体负责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和医疗机构的管理,以及高中教育的规划和管理;自治市政府负责实施国家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政策和法规规定的所有基础性社会服务措施,它涵盖的范围很广,诸如幼儿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以及儿童、残障、老年人照顾、社会救助等都是自治市政府所要执行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