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排放监控系统(ship discharge monitoring system),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船舶-绿色船舶-船舶防污染设备,对船舶污染物(污水、垃圾、船舶废气等)的排出过程进行监测,并加以控制的由相关部件组成的有机整体,以实现显示、报警、控制等功能的系统。船舶应用的排放监控系统主要是针对含油污水的,而对于生活污水、船舶废气、船舶垃圾的排放监控系统,由于还处在研发、试用阶段,因此船舶应用的尚比较少。国际海事组织(IMO)《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BWMC)已于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要求各缔约国最迟于2019年9月8日实现对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的安装与处理效果的快速检测。①船舶含油污水。针对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监控系统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安装的滤油装置的排放监控系统,一种是针对油船货物区安装的油船排油监控系统。针对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安装的排放监控系统一般和滤油装置(油水分离设备)组成一个整体,可以实现对分离后的水的含油浓度进行检测,具有报警和自动停止的功能,以保证排出舷外水中油的浓度低于15%(15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