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政二分法(politics-administration dichotomy),管理学-公共管理-〔综论〕-〔基本理论〕-政治—行政二分法,公共管理学在初创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理论,不仅指出政治与行政的彼此区分,而且强调政治与行政的相互协调。形成于20世纪初期。T.W.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对政治与行政的功能作出了区分,对政治-行政二分法进行了探讨,主张把行政学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之后,另一位美国学者F.J.古德诺对政治-行政二分法作出了进一步阐释,并对如何实现政治与行政的协调进行了研究。政治与行政的区分:政治与行政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与行政的协调:①实现协调的必要性。政治与行政都不能偏离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另外,一个政府机构并不是仅仅具有单一的政治功能或行政功能,而往往是同时具有两种功能。②实现协调的途径。一是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正如英国的内阁需要向议会负责一样,但这种控制不能超出一定限度,避免损害行政的专业性和高效率。二是行政的适度集权化,地方不能脱离中央的控制,避免地方在执行国家意志上出现消极对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