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图书馆条款(library clause of copyright law),管理学-图书馆学-图书馆管理-图书馆版权管理-版权法图书馆条款,为保证图书馆保存与传承人类文明、促进社会文化与教育发展职能的实现,各国在版权法中设置的对图书馆权利和义务等做出具体规定的专门图书馆条款。版权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公共利益和版权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由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发展程度、法律的演变与更迭过程不尽相同,使得各国版权法中的图书馆条款也存在差异。美国版权法中图书馆条款内容详细全面,在108条中对图书馆合理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复制、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义务、免责和技术措施规避例外等,合理使用的适用不排除未出版的作品,但对图书馆合理使用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和义务要求,如图书馆的开放程度、复制目的与数量、发行目的与范围、张贴版权警告等。在107条中规定了合理使用需满足的4个因素,这种概括式的立法模式与108条列举式的立法模式相结合,构筑了灵活、完整的图书馆条款体系,既规范了图书馆“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又为图书馆在新技术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行为留足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