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土地处理系统(sewage land treatment system),工学-环境科学-生态保护-生态工程-污水土地处理系统,指利用有土地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土壤微生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并配以一定的设施而形成的既有污水净化能力,又能利用污水肥力促进作物和其他植物生长的污水处理系统。完整的土地处理系统由预处理、水量调节与储存、配水与步水、土地处理田间工程、植物、排水及监测七部分组成。根据处理目标、处理对象的不同,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可分为快速渗滤系统、慢速渗滤系统、地表漫流系统、地下渗流系统、湿地系统等。类型的选用一般根据土壤的特性、污水的水质和污水处理要求等多种因素而定。污水土地处理系统是一种投资少、运转费低的污水处理系统,具有去除病原微生物、有机毒物、重金属微量元素,特别是氮和磷元素污染物的功效。20世纪80年代以来,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在美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以色列和西欧等国家分别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中国对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的研究开始于90年代,实行人工处理和自然处理并行的技术政策,主要用于处理农村和城镇的生活污水,特别是分散化污水,提高污水的资源化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