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建设基金(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fund),工学-交通运输工程-铁路运输-〔铁路运输经济〕-铁路投资经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及国家批准用途的政府性基金。由铁路运输企业在承运货物时按照征收范围和标准,在运价内向货主核收。是中国铁路筹集建设资金的一种方式。中国铁路建设基金始于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发布实施。依照当时中央大型国营企业与财政部的财务管理关系,铁路建设基金实行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内资金管理的管理方式,由铁路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使用,财政部列收列支。1997年以后,财政部将铁路建设基金定性为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其使用原则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年末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中国铁路建设基金使用范围如下:用于国家计划内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有关的支出,主要包括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购置铁路机车车辆;与建设投资有关的还本付息;建设项目的铺底资金,铁路勘测设计前期工作费用;合资铁路的注册资本金,建设项目的周转资金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