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医疗中心规划(planning of regional medical center),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依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各类各级区域医疗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的规划。区域医疗中心指为一定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该区域先进水平的医疗服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医院,同时承担一定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任务。区域医疗中心按功能分为综合性医疗中心和专科性医疗中心;按服务和辐射范围分为国家、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规划旨在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力争在实现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平享有高水平的疑难危重症诊疗服务的权利,即促进优质医疗服务的均等化。因此,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设置、公平公正、整体效益、便利可及、择优设置的规划原则,每个区域一般规划1~3处综合性医疗中心,通常布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便于日常医疗服务开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