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类植物种子贸易(herbage seed trading),农学-草业科学-[饲草、加工与利用]-草类植物种子学-草类植物种子贸易,以各种草类植物种子为商品开展的商业活动。种子是有生命的特殊商品,不仅具有商品的属性,而且也是农业生产的物质资料,是具有生命的活体。种子贸易是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与种子的商品化程度紧密相关的。19世纪中叶,世界上最早的种子公司(克莱因万茨雷本种子公司)和种子检验实验室相继在德国成立,随着种子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种子贸易的规模也日益增长。根据国际种子联盟(ISF)2013年的统计,国际种子贸易额由1970年10亿美元左右增长到2012年的近120亿美元。中国的种子事业发端于19世纪末期,直到1958年主要采用“家家种田、户户留种”的分散经营方式。1995年农业部提出并组织实施“种子工程”,推进种子产业化,实现种子育、繁、推、销一体化,使中国的种业发展进入了历史新阶段。中国的草类植物种子贸易相较于农作物种子更为滞后,且贸易规模也较小。20世纪50年代在全国建立了20多个草籽繁殖场,到80年代种子生产规模开始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