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移民安置(resettlement of water resources project),工学-水利工程-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对水利工程建设被征地区的移民进行的安置。一般涉及农村、城(集)镇居民居住地的迁移,各类生活生产及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配置的重新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包括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及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设施恢复建设和安置区环境保护,这些要素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农村移民安置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涉及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分配,以及不同产业的调整和发展。移民安置既有确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一个开放的巨大系统,和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及市场有着密切联系,也是不断发展的动态系统。国家对水利工程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