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规模经营效益(return to scale of forestland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在一定的林地经营周期内,扩大林地的经营规模,使得生产要素组合趋于优化,使单位林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和收益增加,从而增加林地的经济效益。中国集体林区自20世纪80年代初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户承包的林地分散且细碎化程度较高等问题,新一轮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中通过鼓励林地流转、明确林地经营权和承包权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地规模经营效益。实现林地规模经营效益的产权经营方式包括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户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等。林地规模经营效益的理论基础为规模经济理论。林地规模经营效益的实现来源于林地规模扩大后营林技术专业化增强带来的营林效率提升,以及专业化经营带来的经营成本下降。随着林地规模的增加,当长期平均成本达到最小,即边际效益为零时存在林地规模经营的最优效益。在此基础上,如果继续增加林地经营规模,则会出现经营效益下降的规模不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