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场所治安管理(public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of sightseeing places),法学-公安学-治安-治安学-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对面向社会开放,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场所进行的治安秩序维护与管理活动。根据规模大小和结构特点,游览场所可分为园所类和区域类。园所类,主要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名胜古迹、人文景观等。区域类,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村、海滨浴场等。游览场所集游玩、娱乐、餐饮、购物等功能于一体,既拥有种类繁多的现代娱乐设施和游艺内容,同时可能举办一些大型群体活动,如龙舟赛、庙会等。呈现人员密集,流动性强,治安问题复杂化、多元化的特点,是治安问题高发的场所之一。游览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内容围绕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开展,坚持公安机关与场所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方式。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对偏僻地段、阴暗角落的巡逻,及时发现和预防扒窃、拎包、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