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语言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 of a second language),文学-语言文字-语言教学与学习和语言测试-第二语言习得-﹝二语能力﹞,一个人具有的运用第二语言的能力。语言能力的概念由来已久,但是自美国学者N.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能力与语言行为的区分之后,这一概念便成为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和二语习得研究的最基本概念之一。二语语言能力是一个人内在的二语知识系统(见第二语言知识)和潜在的二语行为能力。二语行为则是内在语言知识与运用这些知识的潜能在现实语言交际中的具体表现,包括理解和产出二语话语或句子的行为。二语语言能力使一个人不但能够理解和产出熟悉的二语句子,而且能够理解和产出从未接触过的二语新句子。二语语言能力的内在性意味着它们是一个人大脑内部拥有的抽象二语信息,包括二语的要素、原则、规则或条件。这些抽象的二语信息是有限的,但这些有限的二语信息能够使一个人理解与产出无限的二语话语或句子。二语语言能力可以使一个人判断出某个二语句子是否合乎二语语法,或者是否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