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of Singapore; NAS),管理学-档案学-外国档案事业史-档案机构,新加坡国家级档案机构。1968年成立。原为文化部国家档案文书中心。1993年,新加坡国家档案馆连同国家博物馆受新加坡国家文物局(NHB)管辖。2013年,新加坡政府机构部门重组,新加坡国家档案馆正式成为一个机构并受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管辖。档案馆受新加坡国家图书馆法案的指导,主要职责包括:①为公共机构就档案管理方面的实践提供指导,接受来自公共机构移交的档案,履行作为官方档案机构的职责。②收集新加坡已经发表或公开的音像档案。③收集新加坡历史上的口述历史材料。④通过购买、遗赠、捐赠或其他方式获得作为或有可能作为国家或历史财富的文件、书籍以及其他材料。⑤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宣传档案,包括出版印刷品、举办展览以及举行文化宣传活动。共有9个内部机构,分别是档案管理处、文件管理处、文件修复处、文件缩微处、口述历史中心、声像档案处、古迹研究处、古迹保存局和档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