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公正导向(justice orientation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一种综合性的、全面的行政价值取向。具体指公共行政不仅把政治上的、伦理上的公正价值引入到公共行政过程中,而且要求在公正追求中包含着效率追求并充分实现效率目标。概念来自中国学者张康之在《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发表的《论公共行政从“效率导向”向“公正导向”的转变》一文。张康之认为,公共行政的效率导向在高度复杂的社会条件下引发了治理失灵的问题,需要以公共行政的公正导向来替代它。公共行政的公正导向并不是对效率价值的完全排斥,相反,公共行政的公正导向包含着效率的追求。它既能够促使公共行政自身提升效率,也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机会,从而促使他们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实现自我治理,减轻政府的治理负担和行政成本。它意味着公共行政的制度、运行机制和行为模式的根本变革,也意味着政府需要从原来的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