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保护物种名录(name list of key protected species),工学-环境科学-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物种名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分为国家与省级重点保护物种名录。由农业农村部、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制定并发布。包括林业部和农业部1989年1月14日发布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1999年发布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就启动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工作,2021年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农业农村部、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发布,在全部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