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国有林区改革(reform key state-owned forest region),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国有林-国有林管理,对重点国有林区发展及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的改良革新。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同年3月17日,国务院召开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发展模式将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以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目的在于基本理顺林业领域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四分开,即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此外,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与监管体系,强化林区公共部门管理与服务职能。改革目标为显著提升生态功能,有效推动经济转型,持续改善民生,健全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