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周边环境管理(management of landscape environment),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管理·法规规章-风景园林管理,针对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内的室外园区、室内场馆、园区周边地带、园区内水体、园区内建筑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的保护及管理。园林周边环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园区周围的建设项目加以控制,使其与园区景观相协调。在园区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染园区环境或影响、破坏园区景观的工程项目或设施。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园区排放烟尘或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向公园水体倾倒杂物、垃圾或者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不得破坏和擅自开采、利用园区保护范围内的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③确保废气、废水、噪声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④不得设置影响景观的广告,禁止搭建棚舍,禁止擅自摆摊设点,禁止随意堆放物料、拉绳挂物。⑤不得拆除围墙(栏)建设经营性的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