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紧急避险系统(underground mine emergency refuge system),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矿山安全监控-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矿井下发生灾变时,为井下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的由避灾路线、紧急避险设施、设备和措施组成的生命保障体系。简史1928年,加拿大首次出现矿山井下的初期避难所,具备了基本的供氧和有害气体处理系统。自1970年以后,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始在矿山使用避灾硐室和救生舱。2000年后,中国开始研究矿山避灾硐室和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和手段,并于2011年发布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开始在矿山企业建立紧急避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