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自由邦华工(Chinese Labour in Congo Free State),历史学-世界历史-非洲历史-〔总论〕,19世纪末期在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刚果自由邦劳作的中国工人。从19世纪70年代起,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以欺骗和贿赂等手段与刚果河流域的国王或酋长签订400多个不平等条约,随后将这些地区据为己有。1884年的柏林会议将刚果河以东地区划给利奥波德二世,自此成立以他为君主的刚果自由邦。1887年,利奥波德二世派人到中国商讨招募劳工一事。清政府认为比利时和中国“虽订条约,但限为本国招工”,不能代为刚果自由邦招工,以此为由拒绝招工要求。1892年,刚果自由邦通过其在中国的代理人,与以澳门为据点的葡萄牙劳工贩子打通关节,并委托其在中国为刚果自由邦招募劳工。葡萄牙招工代理人在广州内地为刚果招工时提出的合同条件是:①愿意去刚果自由邦做工的人必须与雇主订立为期3年的劳动契约。②做工期间必须听从雇主指挥,不得任意停工。③华工抵达刚果后,每月工资为45法郎。④雇主为华工提供膳宿。⑤华工往返刚果的船票由雇主支付。⑥华工契约期满后如愿在刚果留居,可以向雇主请领400法郎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