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贤能体制(Singapore meritocracy),管理学-公共管理-﹝比较公共管理与全球治理﹞-比较公共管理,新加坡政府在选录和擢升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时以其才干、素质、潜质和能力等为依据,而不以其党派、背景或裙带关系为参照的制度。新加坡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英国的政治体制,特别是选贤任能的公务员体制。政府采取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分类体系,并对事务官采取贤能体制。所有部长级别的公职人员都需要通过选举成为议员而得到任命,是政务官;部长以下的公务员都是事务官,依据其绩效和才干予以擢升。部长同政治选举密切相关,而事务官则可以不受政治影响,并保持政党中立。即公务员独立于政治的影响,并依据其实际工作表现予以奖惩。新加坡设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高级公务员的选录和擢升。总理公署及其下属办公室负责公务员制度的设计与修订,各个部门和法定机构负责所属公务员的管理。新加坡首任总理李光耀认为,政府应该雇用最优秀的人才,因此需要同私营部门竞争人才,并采取有竞争力的人才管理体制。新加坡政府设立高额的政府奖学金,选录有潜质的奖学金得主出国深造,学成归国后委以重任,并可以通过快车道迅速擢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