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体化运动(Agricultural Collectivization Campaign),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总论,中国为了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高农业生产力,支持国家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建设,中共中央于1953年自上而下推动的以“一大二公”(规模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为核心的全国性改革运动。包括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背景1952年底,除少部分地区外,中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获得土地后,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当时,中央认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自发趋向是资本主义;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为了将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引向社会主义,中央印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为后续的农业集体化做了制度尝试。1953年,中央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确定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工业化是重工业优先,但是资本严重不足,需要抽取农业部门的剩余作为工业化的资本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