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规划(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planning),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实践,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将城乡作为统一的整体而进行的规划,以期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城乡一体化规划是以优化“城乡关系”为重点的区域性规划,具备公共政策属性。它并非国家法定规划的一部分,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区的实际需要,为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目标,对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发展所做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其目的是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优势和作用,推动城乡之间建构区域功能协调、城乡功能互补、空间布局合理与支撑体系配套完善的城乡系统,以期改变传统城乡二元分立的治理结构。中国最早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苏南,但当时规划主要着眼于城市。真正以“城乡关系”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在2003年“城乡统筹”提出之后。2007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