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器材库(underground explosive magazine),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床地下开拓-矿山井巷-硐室,用于井下存储和发放炸药、雷管及其他爆破材料的硐室。一般设置于矿山主要生产中段。井下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在围岩稳固的地段,不应设在含水层和岩体破碎带内,且应与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等重要场所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依据中国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器材库库容量中炸药不应超过3昼夜的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超过10昼夜的生产用量。根据库房形式,井下爆破器材库可分为硐室式和壁槽式2种。硐室式爆破器材库是指炸药和爆破器材分别存放在库房一侧的专用硐室内,单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其特点是库容量大、通风条件好、施工简单、使用方便,但安全性相对较差。硐室式爆破器材库适用于炸药量消耗较大的大、中型矿山。壁槽式爆破器材库是指炸药和爆破器材分别存放在库房巷道两侧的壁槽内,单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其特点是工程量小、施工方便、安全性较好,但库容量小、通风条件差、堆放搬运频繁。壁槽式适用于炸药消耗量较少的中、小型矿山。